纸质出版: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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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启磊, 陈学星. 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刍议[J]. 水利发展研究, 2005,(2):38-39.
时启磊, 陈学星. 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刍议[J]. 2005, (2): 38-39.
时启磊, 陈学星. 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刍议[J]. 水利发展研究, 2005,(2):38-39. DOI:
时启磊, 陈学星. 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刍议[J]. 2005, (2): 38-39. DOI:
在项目实施过程中
项目法人处于核心位置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具有自身特殊性
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作为项目法人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。本文论证了设立小流域治理协会的必要性
并对协会的性质、组建、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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