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元凯. 浅谈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范[J]. 农电管理, 2021, (3). DOI: 10.3969/j.issn.1672-2450.2021.03.033
引用本文: 孙元凯. 浅谈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范[J]. 农电管理, 2021, (3). DOI: 10.3969/j.issn.1672-2450.2021.03.033

浅谈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法律风险防范

  • 摘要: 2020年12月21日,四川省公布了凉山州西昌市"3?30"森林火灾事件调查结果,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110 kV某变电站10 kV电台线预留引流线,受特定风向风力作用与电杆横担支撑架抱箍搭接,形成永久性接地放电,造成线体材料起火燃烧,引燃电杆基部地面的杂草树木,受风力作用蔓延成特大火灾事故,并作出对凉山州某供电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报请追究刑责的决定.结合本次事故,举一反三,笔者认为县级供电企业只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,规范生产经营活动,才能有效化解法律风险,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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