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shed: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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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丽华. 对江西省首例非法河道采砂入刑工作的思考[J]. 2013, (8): 53-5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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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丽华. 对江西省首例非法河道采砂入刑工作的思考[J]. 2013, (8): 53-55. DOI: 10.13928/j.cnki.wrdr.2013.08.014.
河道采砂管理是水利管理工作中的焦点问题
也是政府社会管理事务中的难点问题
非法采砂成本低与行政执法难以到位、手段不足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。2012年
江西省宁都县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对14人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
并处罚金
打破了江西省长期以来对非法采砂仅仅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一局面
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
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案件虽然成功办结
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
尤其是水资源管理刑事立法保护不足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顺等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
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、完善
以期推进建立有序运行的河道采砂管理体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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